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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英:检徽,在为人民服务中闪光

来源:组委会 时间:2017-08-23 16:44:07  浏览次数: 
张承英 — 检徽,在为人民服务中闪光
感动印象 :

颁奖词 :

走进检察院第一个门里,控告申诉,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她,让我们有信心期待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走出法治机关,她,尽其所能,帮助遇到难处的人,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温情。张承英,她,应该得到这个社会的追捧、应该得到这个时代的尊敬!

        张承英,女,汉族,51岁,中共党员,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在控申岗位上,妥善处理疑难信访案件20余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0余件,足迹遍布全旗12个乡镇100多个村屯……从事控申工作多年,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谱写了一曲曲“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感人乐章。

 

        只有心里装有群众,才能谈到文明接待。控申工作不像反贪干警那样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紧张激烈;也不像公诉人在法庭上那样,唇枪舌战,针锋相对,它显得平凡、单调,甚至繁琐。十年如一日,她率先垂范,对所有的来访群众,不分身份高低,不论生人熟人,总是笑脸相迎,热茶款待,端椅让坐,热情周到,就像对待家人一般,令来访者倍感亲切。工作至今,她接待的群众来访300余件次,均做到了件件有交代,案案有结果,没有一起因无人接待、答复不当而引起的群众越级上访事件,实现了涉检赴呼进京“零上访”。她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常思为民之举,常办为民之事。张承英同志始终不渝地把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近年来,她对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问题解决不彻底、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进行了彻底清理。如从2002年开始,大镇的冯某多次来院举报其单位及主管领导多人有贪污、受贿等问题,经初查,检察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冯某对此决定不服,不断重复上访,给检察机关造成很大压力。为彻底解决此件棘手的信访难题,她对此案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核实证据,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经评议维持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情况反馈后冯某仍然不服,继续上访。针对这起久诉不息的案件,作为直接负责人的她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经多次工作,释法说理、真情感化,冯某终于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表示不再上访。至此,这起历时8年之久的信访积案得以终结。2012年,新镇西毛都村民反映该村主任韩某将部分村民粮食直补款据为己有,张承英带案下访。经查证事实,她责令当事人将1万多元现款发放到农户手中。事后举报人反馈说:“都拿到钱了,真是感谢检察院了!走了那么多地方,碰到这么多人,遇到的是一张张漠然的脸,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事给解决了,太谢谢了!”

 

        创新工作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张承英同志在办案中,忠于法律,秉公执法,凭着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优秀的人格魅力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用铮铮铁骨维护了检察官的形象和威望。她创新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由控申科牵头设立了检察官下访、巡访工作室,及时掌握和处理涉检上访问题。除对正常的来信来访按常规处理、接待外,她还推出了“足不出户即可举报、控告和申诉”、“聘请信访联络员”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对群众的信访权利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如青龙山镇的崔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因多次立功减刑,被提前刑满释放,回家后没有耕地,生活没有着落,心理压力非常大,她在下访时听说了此事,及时与当地政府及司法所联系,经协调,村委会给崔某补足了耕地。分到地后,他说:“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心里踏实了,哪也不找了”。

 

        在张承英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控申科被旗委、旗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先进集体”;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先进集体;由控申科牵头的检察官下访巡访工作室被通辽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队伍和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两届一直保持“自治区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1年7月,又被自治区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其本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曾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评为“全区优秀接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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