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年一届的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项大型公益性人物评选活动。这项活动于2006年由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发起并承办,联合自治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军队和政法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30多家共同主办;从第五届起,评选活动由促进会、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北方新报社三家共同承办。
历经10年,已连续举办了五届评选活动,先后评选出感动人物特别奖(集体)6个,感动人物62人,提名人物57人,在全区各族各界中树立和宣传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自治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这项活动已经成为我区大型公益活动的一个特色品牌,成为我区干部群众中的一项公认荣誉,成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成为我区构建民族文化强区的一处突出亮点。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在认真总结前五届评选活动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继续开展好第六届(2015-2016)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引导人们以感动内蒙古人物为榜样,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内蒙古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强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为打造祖国北疆这道亮丽的风景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原则和目标。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做好评选的各项组织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依靠各主办单位和各盟市有关组织,依靠社会和群众的力量,评选出各族各界人民群众拥护的能感动社会的先进人物。
2、创新评选工作思路,把评选活动中的社会性公益活动和媒体宣传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承办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北方新报以及其他媒体的优势,加大评选活动和感动人物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将活动做大声势、做大影响力,力争在全区形成更加广泛的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地提高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这个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教育作用。
3、逐步扩大评选活动的群众性、社会性优势,坚持市场化操作原则,使评选活动的宣传和企业文化共振共鸣,最大限度地取得企业的响应和合作,以为企业争取更多宣传回报来取得企业对评选活动的支持,依靠企业的参与增加宣传投入,实现评选活动、媒体宣传和企业公益形象树立“三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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